法律分析:
进了看守所不一定会被判刑。
1、如果是刑事拘留,则会给家属书面通知,告知家属按规定进行拘留。
2、判决无罪的或是未经判决撤销案件的是存在的。
3、即使是有罪,也可以争取从轻处罚。
对于被拘留人,机关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被拘留的,签发《释放通知书》,看守所凭《释放通知书》发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将其立即释放。
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追究刑事责任的,办理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手续后,直接向人民移送起诉;撤消案件的,释放被拘留人,发给释放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拘留的期限】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第八十七条 【提请逮捕】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可以派人参加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第八十 【批准逮捕中的讯问】人民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批准逮捕中的询问与听取意见】人民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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