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种观点: 教师在教师节时接受家长送的鲜花并不属于违规行为,而接受礼金并帮助家长谋取利益的行为才属于违规行为。教育部关于教师师德的十条禁令中规定,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个人私利等行为都被视为违规。因此,教师在教师节时接受家长送的鲜花并不属于违规行为,而接受礼金并帮助家长谋取利益的行为才属于违规行为。法律分析教师在教师节时接受家长送的鲜花,可能会被视为违规行为。然而,教师接受礼金并帮助家长谋取利益的行为才能被视为受贿,而仅接受家长的好感或礼物,并未涉及谋取利益,因此不属于受贿,但仍然是一种违规行为。法律规定,要求老师要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提倡不鼓励教师节收受鲜花,其实本意是好的,是为了纠正不正之风。一、教育部关于教师师德的十条禁令教育部关于教师师德的十条禁令:1、严禁传播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对学生有不良影响的言论;2、严禁擅自办班或在工作日参与有偿补课和外出代课;3、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个人私利;4、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发资料和推销商品;5、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讥讽、歧视和侮辱学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6、严禁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7、严禁随意停课和无计划、无教案上课;8、严禁以任何手段抄袭、剽窃和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在招生、考试、职称评审答辩等工作中,不得有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9、严禁工作时间玩电子游戏、炒股,不得在课堂接、打手机和接待客人;10、严禁指责和训斥家长。二、老师要求学生送礼犯法老师要求学生送礼达到一定数额的,可能构成受贿罪,受贿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老师属于事业编符合刑法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规定。三、收好处费是不是违法1、如果是中介费,服务性行业客户给服务员等的小费,收下是不犯法的。2、如果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刑法修正案中将原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合并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3、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受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取他人好处,谋取利益的,犯受贿罪。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结语教师在教师节时接受家长送的鲜花,不涉及谋取利益,因此不属于受贿,但仍然是一种违规行为。教育部关于教师师德的十条禁令中,明确规定了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个人私利等行为都是不被允许的。因此,教师应该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八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教师节收鲜花是违规行为。教师收家长的礼是否为受贿,要看收受礼金后有没有帮助家长谋取利益而定,如果只是家长想讨好班主任的,不是受贿但属于违规的行为。法律规定,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七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第四条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三)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四)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五)体罚学生的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六)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七)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的;(八)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的;(九)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十)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应当给予相应处分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属于违规行为。这是尊师重教的一种表现。但是教师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的行为,情节较轻的是违规违纪,情节严重的就属于违法犯罪。教师以教育为生的职业。这个职业是人类社会最古老的职业之一。老师作为公职人员最好还是不要接受别人的礼物,可能会对自己产生影响。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